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79名

发布日期:2023-03-01  (此信息已过期)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卫生人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79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6日至2005年3月10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6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全部进编。
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9:00-3月10日16:00;
①资格初审:2023年3月6日9:00-3月11日16:00;
②陈述和申辩:2023年3月6日-3月12日期间9:00-16:00;
③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3月6日9:00-3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所学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发至邮箱rsk87208168@163.com。上传报名材料须提供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①《2023年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报名表》(附件2,粘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需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实行网签的除外)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2022年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供未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④岗位所需的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扫描件。
⑤《个人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
3.咨询电话
江苏省阜宁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0515-87208168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报名注意事项:(1)每位考生选择一个相应岗位报考。(2)报名人员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审核:阜宁县卫健委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研究生和紧缺专业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业务素养、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考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岗位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将在阜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2个考核周期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监督电话:0515-87292179

附件1:2023年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岗位表
附件2:2023年江苏省阜宁县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卫生类人才报名表
附件3:个人诚信承诺书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8日